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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辦理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薪傳教師」計畫,鼓勵校內教師踴躍申請,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二、執行期限:實施期限為109.9-109.12,經費核銷至109年12月20日止。

三、申請對象:本校有意願精進教學、研究或服務之專任教師得申請薪傳教師進行教學、研究、學生輔導與服務方面之諮詢,但具下列身分或情況者優先補助。

(一)本校三年內之新進教師。

(二)根據教學意見調查結果,有意進行教學調整、規劃之教師。

四、補助方式:每學期補助每組傳習團隊經費8,000元為上限,並以補助業務費、雜支為限,不補助資本門、人事費及設備費。

五、活動進行及成果繳交:

(一) 教師薪傳方式可採面談、教室觀察、團體討論等方式,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或參與校外新進教師相關研習營。

(二) 鼓勵新進教師參與「臺灣教學資源平台計畫」辦理全國新進教師研習營,結識他校相關領域或跨領域的教師夥伴,促進同儕交流,有效地協助新進教師教職生涯中可能遇到的問題與未來挑戰,提升個人教學品質及研究量能。

(三) 參與教師應按時繳交「教師薪傳制度活動紀錄表」,並參加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所舉辦之相關成果發表與教師成長活動。

六、  經費來源: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經費支應。

七、  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填寫申請書後於109年9月25日(五)前送交本處教學資源中心(fdc@tnnua.edu.tw)。

八、  檢附「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制度實施要點」(附件1)、「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活動申請表」(附件2)、「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活動紀錄表」(附件3) 及「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活動-薪傳教師推薦表」(附件4)等相關資料。

九、  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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