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2課程助理(CA)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2/03/14(二)收件截止!
主旨:有關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大學部課程助理(CA)實施方式,請各學院、系所、師長及同仁依以下說明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大學部課程助理實施須知」辦理。
二、有關大學部課程助理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本校開設大學部課程之專任教師,每位教師均得配置課程助理,並
至多得申請2門課程。課程助理由授課教師自行遴聘,協助之課程亦
由授課教師自行選定。
2、已獲教學助理補助之課程,不得再重覆配置課程助理。
(二)擔任課程助理須具備資格
1、擔任課程助理者可兼任當學期之教學助理或課輔助理,並應具本校
在學學籍之七年一貫制(須五年級以上)、學士班(須大二以上)
或碩、博士班學生資格。
2、優先聘用身心障礙人士(須附身心障礙證明)或具原住民身分者。
3、課程助理須於每學期初參加本校認可之課程助理培訓課程,獲得認
證者始得擔任課程助理;未取得基本資格認證者,不得擔任課程助
理。
(三)申請方式
於教資中心公告開放受理申請期間內,檢具「課程助理申請表」提出申
請,經審核通過後聘任之。
1、第一階段申請資格審核:請於112年03月14日(二)前將申請資料紙
本繳交至教資中心進行
第一階段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將於教資中心網頁公佈核定名單。
2、第二階段助理資料填寫:公佈核定名單後發還申請表紙本,再請申
請教師完成填報申請表中
第二階段聘任課程助理資料,及後續課程助理相關之聘用流程作業。
三、課程助理採申請制,教師可自行選擇是否申請補助,未於112年03月14日(二)
前將申請資料紙本繳交至教資中心者,視同自行放棄申請補助。
四、課程助理薪資採時薪制並按月支付,每門課支給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4,400元
(含勞保自付額),本學期每位教師至多得申請2門課程,請參閱下表:
薪資上限 |
符合補助資格 |
申請1門課程 |
|
申請2門課程 |
|
五、課程助理薪資及考核注意事項:
(一)課程助理須於每月3號前,至本校「專兼任助理暨獎助生人事資訊系統
(http://ap.tnnua.edu.tw/OrdSupp2018/Default2018.aspx)」依實
登錄出勤狀況,經教資中心審核後,辦理後續薪資請購核銷事宜。
(二)課程助理須於111年06月02日(五)前繳交「課程助理學習報告」至教資
中心,考核結果列為續聘
之參考依據。
(三)課程助理須參與教資中心辦理之教學助理培訓講座及其他相關活動,未
參與者將取消其課程助理資格,並不予頒發課程助理聘函。
(四)課程助理考核安排於學期末,由授課教師進行評量(採問卷調查方
式),考核結果列為續聘之參考依據。
六、相關附件請至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下載。本通告如有未盡事宜或相關疑
問,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3。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