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即日起開放申請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通告
受文者:各大學部、一貫制及通識中心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推薦事宜,請大學部及一貫制系所(含通識中心)依相關說明配合辦理。
說明:
一、 輔導地點:學習輔導角(2M07室)、授課教室、系所安排之輔導地點。
二、 輔導方式:
(一) 大學部課輔助理實施方式請參照「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習輔導角暨課業輔導實施須知」。
(二) 課程輔導助理應依據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排定之班表,每週於學習輔導角(2M07室)駐點服務至少2小時,駐點服務之內容參照課輔輔導助理之規定。
(三) 系所及中心可依該課程之需求,另行增加課輔輔導助理輔導之時段及地點。
三、 申請方式:
大學部及一貫制系所(含通識中心)須先填寫「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契約(附件一)」、「學習輔導角課輔助理基本資料表(附件二)」及檢附相關資料(如成績單)送交本中心進行審核。
四、 相關申請資料填寫完畢後,請各申請單位於108年03月20日(三)前將申請資料之電子檔傳送至教資中心信箱(fdc@tnnua.edu.tw),待教資中心於公佈核定名單後,再請各申請單位於108年03月25日(一)前繳交申請資料之紙本至教學資源中心。
五、 課程輔導之經費核銷及考核注意事項:
(一) 課輔助理費用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經費支應,實報實銷,本學期經費核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 課輔助理之聘任期程自108年04月02日至108年06月21日。
(三) 課輔助理之補助上限為每單位各12,000元(含勞健保及助理團體保險)。
(四) 課輔助理薪資核銷方式:
1. 從106年08月01日起,課輔助理均需登入本校「專兼任助理人事資訊系統」建立兼任助理資料,且於每月請領薪資前登錄其工作時數,以利系所輸出「兼任助理考核表」進行薪資請領作業。
2. 至系所辦公室辦理核銷時,請完成「專兼任助理人事資訊系統」之工作時數登錄,並填寫繳交「課輔助理學習報告」及「課業輔導紀錄表」(皆須授課教師簽章)。
3. 薪資依實際工作時數核實支給,給付標準應參照本校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工讀學習金作業要點之規定,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酬(時薪150元)。
4. 課輔助理之考核安排於學期末,由授課教師進行評量(採問卷調查方式);受課輔學生則於每次輔導結束後進行評量(採問卷調查方式)。
5. 課輔助理應於學期末前完成「課輔助理學習報告」及「課業輔導紀錄表」,並繳交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以落實輔助教學之精神,其考核結果將列為續聘之參考依據。
六、 各系所(中心)需自行至主計系統辦理請購核銷,惟所有紙本核銷流程均須加會教學資源中心。(請購單上用途請填列「107-2單位名稱:深耕計畫A-3:OO月份課輔助理薪資」)
七、 本通告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學習輔導角暨課業輔導實施須知」辦理。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3。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