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線上課輔助理及個別課輔助理」推薦事宜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通告
受文者:各大學部、一貫制及通識中心
主旨:有關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線上課輔助理
及個別課輔助理」推薦事宜,請大學部及一貫制系所(含通識中心)依相關說明配合
辦理。
說明:
一、輔導地點:學習輔導角(2M07室)、授課教室、系所安排之輔導地點。
二、輔導方式:
(一)課程輔導可分為大學部課輔助理、線上課輔助理及個別課輔助理,實施方式請
參照「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習輔導角暨課業輔導實施計畫」。
(二)課程輔導助理應依據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排定之班表,每週於學習輔導角
(2M07室)駐點服務2小時,駐點服務之內容參照課輔輔導助理之規定。
(三)系所及中心可依該課程之需求,另行增加課輔輔導助理輔導之時段及地點。
三、大學部及一貫制系所(含通識中心)須先填寫課輔計畫書:
(一)「課輔助理(教學獎助生)」請申請單位填寫「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課程活動聘
用課輔助理計畫書(教學獎助生)」(附件1)。
(二)「課輔助理(兼任助理)」請申請單位填寫「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課程活動聘用
課輔助理計畫書(兼任助理)」(附件2)。
四、計畫書填寫完畢後,請各單位於04月23日(一)前將電子檔傳送至中心信箱
(fdc@tnnua.edu.tw),待中心公佈核定名單後,再請申請單位將課輔助理名單填
入,並請教師與學生共同簽署「紙本計畫書」,課輔助理另請填寫「課輔助理基本
資料表(附件3)」一份,並於04月25日(三)前一併送交教學資源中心。
五、課程輔導之經費核銷及考核注意事項:
(一)課輔助理工作費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經費支應,實報實銷,本學期經
費核銷至107年06月30日止。
(二)課輔助理之補助上限為每單位各12,000元(含勞健保及助理團體保險)。
(三)課輔助理採每月核銷之方式:
因會計科目關係,「教學獎助生」及「兼任助理」之印領清冊須分開請購核
銷,且所應檢附之資料亦有差異,說明如下:
1.課輔助理(教學獎助生):
(1)從106年08月01日起,課輔助理均需登入兼任助理人事資訊系統建立兼任
助理資料,且在請領津貼或補助前登錄至少一筆時數,以利系所輸出月報
表進行津貼請領。
(2)應於次月03日前檢附「課輔助理學習報告」及「課業輔導紀錄表」至系
所辦公室辦理核銷,經費核銷至107年06月30日止。
(3)課輔助理(教學獎助生)之考核安排於學期末,由授課教師及受課輔學
生進行評量(採問卷調查方式)。
(4)另依教育部106年01月17日臺教技(四)1050177801B號令「教育部補助大
專校院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要點」及106年03月09日南藝研企
第1062000028號函辦理,計畫案聘僱者,屬補助型計畫(如教育部、文
化部或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等),請認列加保。課程助理依上述規
定須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納保費用由教育部補助。
2.課輔助理(兼任助理):
(1)應於次月03日前登錄工作時數,並填具工作紀錄考核表經授課教師簽章
後,送交系所辦公室協助辦理核銷。
(2)助學金依其實際工作時數核實支給,給付標準應參照本校國立臺南藝術
大學學生工讀學習金作業要點之規定,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
酬(時薪140元)。
(3)課輔助理(兼任助理)之考核安排於學期末,由授課教師及受課輔學生
進行評量(採問卷調查方式)。
(4)課輔助理(兼任助理)應於學期末填寫「課輔助理學習報告」及「課業
輔導紀錄表」送交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以落實輔助教學之精神,考核
結果列為續聘之參考依據。
六、各系所(中心)可自行上網核銷,惟所有紙本核銷流程均須加會教學資源中心。(請
購單上用途請填列單位-深耕計畫A-3:課程輔導-OO月份大學部課輔助理學習津
貼(補助)或助學金)
七、本通告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學習輔導角暨課業輔導實施計
畫」辦理。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3。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敬上
◎課輔助理申請表單及繳交時間請參閱下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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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名稱 |
簽署人員 |
表單送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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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輔助理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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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課輔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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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輔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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