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二學期「薪傳教師」,敬請校內教師踴躍申請
受文者:各教學單位及全校教師 主 旨:本校辦理106學年度第二學期「薪傳教師」,鼓勵校內教師踴躍申請,
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二、 執行期限:實施期限為107.05-107.07,經費核銷至107年07月31日止。
三、 申請對象:本校有意願精進教學、研究或服務之專任教師得申請薪傳教師進行教學、研究、學生輔導與服
務方面之諮詢,但具下列身分或情況者優先補助。
(一) 本校三年內之新進教師。
(二) 根據教學意見調查結果,有意進行教學調整、規劃之教師。
四、 補助方式:每學期補助每組傳習團隊經費8,000元為上限,並以補助業務費、雜支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人事費及設備費。
五、 成果繳交:教師薪傳方式可採面談、教室觀察、團體討論等方式,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傳習團隊應按時
繳交「教師薪傳制度活動紀錄表」,並參加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所舉辦之相關成果發表與教師成長活動。
六、 經費來源: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經費支應。
七、 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填寫申請書後於107年05月18日前送交本處教學資源中心(fdc@tnnua.edu.tw)。
八、 檢附「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制度實施要點」(附件1)、「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活動申請表」
(附件2)、「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活動紀錄表」(附件3) 及「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薪傳活動-薪傳教
師推薦表」(附件4)等相關資料。
九、 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2)。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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