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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大學舉辦「VR/AR教育應用創作競賽」活動

元智大學

111 學年度「VR/AR 教育應用創作競賽」實施辦法

壹、  目的

VR/AR 為近幾年來廣受注目的新興科技,廣泛應用於娛樂、行銷及數位學習等各領域,為鼓勵學生創作完整 VR/AR 作品,讓學習不侷限於課堂上,特舉辦此競賽以鼓勵學生創作 VR/AR 相關作品,培養學生熟悉 VR/AR 技術並提出更多VR/AR 應用。

貳、  活動日程

一、公告日期:111 9 19 日

二、報名日期:111 9 19 日至 111 11 4

三、決賽(以展示實際作品方式進行)及頒獎:111 12 9

參、  參加對象

一、凡大專院校學生,對 VR/AR 創作有興趣者,均得組隊報名參加本競賽活動。

二、每團隊成員人數為 1~6 名,並可邀請老師 1 名擔任團隊指導老師。

三、團隊報名後會進行初步篩選,通過初選的團隊須配合參加 111 12 9

日之決賽簡報及展示。

肆、  競賽組別

本競賽為鼓勵團隊製作與教學相關的 VR/AR 作品,將競賽組別分為以下兩組, 分別給獎:

一、VR/AR 教學應用:凡與大學校內課程相關或與教學應用相關的 VR/AR

作品均屬此列。

二、其他:其他 VR/AR 作品如遊戲等均屬此列。

伍、  報名方式

一、備齊報名文件後,於報名期限內將文件寄至 407boo@gmail.com,逾期恕不受理。

陸、  報名文件

一、團隊名稱及成員二、競賽組別

三、作品概念說明:內容須包含作品發想及說明、作品特色及預期結果等,形式可以 ppt 簡報檔或 word 檔或其他方式如影片等進行呈現

四、作品繳交時請將上述資訊轉成 pdf  檔繳交,如為影片檔則請將影片上傳

YouTube 之後將影片網址附於報名文件中。

柒、  徵選方式

一、初選:評審委員就初選資料內容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含:創新性、數

位內容完整度、介面與功能完整性及技術難易度等。彙整評審委員意見後,挑選數組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二、決賽:參與決賽的團隊,需於決賽前一週製作展示影片並將影片上傳

youtube,之後將網址法律責任切結書寄給承辦人員 407boo@gmail.com

當天在決賽現場進行作品展示及簡報。評審委員將開會選出「特優」、「優等」、「佳作獎」與「入圍獎」。

捌、  獎勵辦法

一、每一競賽組別設置特優獎一名、優等獎一名、佳作獎及入圍獎各若干名

(各類獎項得從缺

二、得獎之團隊,由本校頒給獎狀,另頒給獎金;特優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

優等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佳作獎金新臺幣 5,000 元,另有入圍獎金等以玆鼓勵。

玖、  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參賽團隊之創作,如有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情事者,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如有得獎,將追回獎項、獎牌、獎金。

二、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須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三、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隊伍各別擁有,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

四、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頒獎典禮、相關評選活動與展示, 未參與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五、所有入圍及獲獎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增設」或「從缺」調整名額,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

壹拾、  主辦單位

元智大學教務處 VR/AR 教學研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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