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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6006A號

教學人員資格
1. 就讀國內華語文教學研究所,且英文能力良好之在學學生,優先考量。
2. 或就讀國內大學校院研究所,並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90小時以上課程或學程,獲有證書,且英文能力良好之在學學生。
※上述2項聘期內皆須具有在學學生身份※

聘期起迄
106年4月18日至106年9月15日(23週,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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