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推薦申請事宜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通告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推薦申請事宜。
說明: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課業輔導實施須知」辦理。
二、有關課輔助理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輔導對象
- 預警名單之學生:
- 預警名單:前一學期三科以上成績不及格及總學分達二分之一不及格之學生。
- 教務處應於每學期建立預警名單,提供各班級導師進行學習輔導晤談,導師確認有學習輔導需求者,可由導師填寫「學習輔導晤談表」後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 本校學生,對修習科目有疑問或有輔導需求者。
(二)輔導方式
以個別課輔方式進行。學生可向本中心預約,或於課輔時間內至現場登記,以事先預約者為優先。
(三)擔任課輔助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須修習過此科目,並獲得該科任課教師推薦。
- 經由教授推薦並述明理由,認定其資格足以擔任課輔助理者。
(四)申請方式
經各系、所、中心或授課教師推薦,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2年03月14日(二)截止,檢具下列表件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聘任之:
- 課輔助理申請表。
- 成績單影本。
- 其他有利證明(如語文檢定證明、獎狀或證書)。
(五)為提升課輔助理工作職能,課輔助理須參與本中心辦理之教學助理培訓講座及其他相關活動。
三、課程助理薪資費用由深耕計畫經費支應,採時薪制並按月支付,實報實銷。
四、課輔助理應遵守以下事項
(一)討論內容以提供學生課業輔導及諮詢為限,課輔助理不得代替學生完成作業。
(二)每週至少值班4小時,2小時為一值班時段,每次不得連續超過4小時;得視課輔情況調整時數。
(三)每次課輔結束後,課輔助理須填寫「課業輔導紀錄表」;受課輔學生須填寫「課業輔導回饋表」。
(四)課輔助理須於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繳交「課輔助理學習報告」乙篇。
(五)積極協助本中心推廣宣傳課輔服務,與其餘各類研習、培訓等活動。
五、相關附件請至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下載。本通告如有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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