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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推薦申請事宜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通告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輔導角(TA Corner)「大學部課輔助理」推薦申請事宜

說明: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課業輔導實施須知」辦理。

二、有關課輔助理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輔導對象

  1. 預警名單之學生:
    • 預警名單:前一學期三科以上成績不及格及總學分達二分之一不及格之學生。
    • 教務處應於每學期建立預警名單,提供各班級導師進行學習輔導晤談,導師確認有學習輔導需求者,可由導師填寫「學習輔導晤談表」後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2. 本校學生,對修習科目有疑問或有輔導需求者。

     (二)輔導方式

以個別課輔方式進行。學生可向本中心預約,或於課輔時間內至現場登記,以事先預約者為優先。

    (三)擔任課輔助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須修習過此科目,並獲得該科任課教師推薦。
  2. 經由教授推薦並述明理由,認定其資格足以擔任課輔助理者。

      (四)申請方式

經各系、所、中心或授課教師推薦,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2年03月14日(二)截止,檢具下列表件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聘任之:

  1. 課輔助理申請表。
  2. 成績單影本。
  3. 其他有利證明(如語文檢定證明、獎狀或證書)。

      (五)為提升課輔助理工作職能,課輔助理須參與本中心辦理之教學助理培訓講座及其他相關活動。

三、課程助理薪資費用由深耕計畫經費支應,時薪制並按月支付,實報實銷。

四、課輔助理應遵守以下事項

      (一)討論內容以提供學生課業輔導及諮詢為限,課輔助理不得代替學生完成作業。

      (二)每週至少值班4小時,2小時為一值班時段,每次不得連續超過4小時;得視課輔情況調整時數。

      (三)每次課輔結束後,課輔助理須填寫「課業輔導紀錄表」;受課輔學生須填寫「課業輔導回饋表」。

      (四)課輔助理須於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繳交「課輔助理學習報告」乙篇。

      (五)積極協助本中心推廣宣傳課輔服務,與其餘各類研習、培訓等活動。

五、相關附件請至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下載本通告如有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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